学业预警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学籍管理学业预警

岳阳学院学业预警的学及处理方法

发布日期:2025-09-01 浏览次数:


岳阳学院学业预警的学籍处理办法 

第一条 总则

为规范岳阳学院学业预警的学籍处理程序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促进学风建设根据岳阳学院学业预警管理办法》、《岳阳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学业预警的学籍处理办法

第二条 学业预警的学籍处理学分规定

(1) 学生累积欠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学分低于20学分者根据岳阳学院学业预警管理办法以学籍预警

(2) 学生累积欠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学分在20学分-40学分者20学分不含40学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作跟班试读处理

(3) 学生累积欠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学分达到40学分以上者40学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作降级处理学生本人及家长不同意降级处理的作退学处理

(4) 学生试读以一年为限一年后如仍欠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学分达到20学分以下不含20学分学籍恢复至原专业班级如仍欠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学分达到20学分以上 20 学分)、 30学分以下不含30学分作延长修业年限处理如仍欠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30学分以上30学分作退学处理

(5) 本次已作降级延长修业年限处理学生一年后如仍欠专业教学计划规定30学分以上30学分作退学处理

第三条 学业预警的学籍处理办理程序

(1) 作跟班试读处理的学生填写岳阳学院跟班试读申请表》,经审批后在原班级就读并按学校相关规定缴纳跟班试读费

(2) 作延长修业年限处理的学生填写岳阳学院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经审批后根据所在系的编班进行就读及时调整所修读的课程计划增选或退选有关课程并到教务办及有关部门办理编入低年级试读相关手续已作延长修业年限学籍处理的学生如学生本人自愿可书面提出退学申请作退学处理

(3) 作退学学籍处理的学生应于接到通知后一周内填写岳阳学院退学审批表到所在学院学工办教务办办理退学手续并退选当前学期所选修的全部课程学院应督促作退学学籍处理的学生按规定在一周内办理完退学离校手续

(4) 作出学生学籍处理前学院应与学生本人学生家长或合法监护人充分沟通告知学生所欠学分的情况以及学院学籍处理的规定作出学籍处理后学院应在三天内告知到学生本人并及时书面通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告知学籍处理的结果及应当办理的相关手续

(5) 学生或家长如对学籍处理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凭有关材料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第四条  202591日起学生学籍处理按本办法施行 岳阳学院教务办负责本办法的解释工作